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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电子发票再下一城,政策催化还可期待

来源:国金证券 2016-01-06 11: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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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再下一城,继续保持领先优势:此次天津瑞宏网开通,是此前公司电子发票业务获得北京、上海、厦门和青岛等地试点资格后的又一重要进展。目前,瑞宏网在试点城市、行业应用、服务模式和开票数量等方面均居于行业前列。

电子发票政策催化还可期待:2015年,国家为促进电子发票的发展,陆续出台的多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相关政策,包括1)8月,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电子发票试点对接。自8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浙江和深圳四地开展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不改变现有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纳税人端ERP系统的格局和使用,电子发票仍由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生成。公司开出首张升级版增值税电子发票。2)9月23日,政策将允许电子发票作为报销凭证。《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加快推广使用电子发票,支持四众平台企业和采用众包模式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经营者按规定开具电子发票,并允许将电子发票作为报销凭证”。3)9月28日,国税总局《“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明确“电子发票”为“发票服务”方向之一。“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为基础,利用数字证书、二维码等技术,制定统一的电子发票数据文件规范,保障电子发票的安全性。吸收社会力量提供电子发票打印、查询等服务,推动电子发票在电子商务及各领域的广泛使用,提高社会信息化应用水平。探索推进发票无纸化试点,降低发票使用和管理成本,逐步实现纸质发票到电子发票的变革。”4)11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中提出,“除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深圳市外,其他地区已使用电子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人,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系统对接技术改造,2016年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其他开具电子发票的系统同时停止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展望2016年,电子发票报销细则、行业与地域推广将成为后续行业发展催化剂。

风险因素:电子发票推广不利;电子发票业务发展无法弥补原有票据业务下滑;彩票行业系统风险。

盈利调整与投资建议。

公司坚定向“信息技术服务供应商”转型,先后开发电子发票、彩票无纸化以及电子档案存储系统等,未来一年,相关业务领域预计都将有政策催化事件。我们维持公司对2015-2017年EPS0.55/0.71/0.89元的预测(三年CAGR24%),对应PE分别为83/65/52倍,维持公司“增持”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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