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5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2016年1月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康美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先生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马兴田先生、许冬瑾女士、邱锡伟先生、林国雄先生、李建华先生、庄义清女士、王敏先生、彭钦先生、温少生先生)发来的《关于未来一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康美药业表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广大股东利益,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承诺:自承诺书签署之日起一年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通过二级市场或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增持的本公司股票,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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