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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发生财务风险 滨化股份或遭巨额损失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01-05 09: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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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化股份今日公告对控股子公司滨化绿能发生的重大财务风险进行了核实:据查,滨化绿能副董事长张福厚、总经理张小莉(系父女关系)利用职务便利取走了滨化绿能银行承兑汇票共计2594.57万元并仍未交回,导致滨化绿能出现重大财务风险。如滨化绿能不能足额偿还到期银行贷款,滨化股份可能将承担的最大代偿风险为1.3亿元,且面临55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无法收回的风险。

回溯公告,因控股子公司滨化绿能发生重大财务风险,需进一步核查,滨化股份于2015年12月31日宣布停牌。

据今日公告,滨化绿能由公司与榆林市云河化工于2012年9月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亿元,滨化股份出资5500万元,持股55%,云河化工持股45%。合资公司主要经营电石、石灰、焦粉的生产销售,滨化股份方面委派了三名滨化绿能董事(包括董事长),云河化工则委派张福厚、张小莉为副董事长和总经理。张福厚系云河化工实际控制人,与张小莉是父女关系。

公告披露,经滨化绿能财务人员反映并经上市公司核实,在2015年4月至10月间,张福厚、张小莉利用职务便利,以将银行承兑汇票交银行保管更为安全为由,先后八次从滨化绿能财务处取走银行承兑汇票共55份,除部分用于滨化绿能的经营支出外,截至2015年11月30日,剩余合计金额2883.57元的46份银行承兑汇票,仍继续由张福厚、张小莉“保管”。在滨化股份提出严重警告后,张福厚、张小莉于2015年12月28日向滨化绿能交回了289万元,但其余2594.57万元截至公告日仍未交回。

滨化股份同时表示,不排除二人利用职务便利,存在侵犯滨化绿能利益的其他可能,公司已采取财务措施,滨化绿能公章等均由财务负责人保管并已成立专门调查小组、启动司法程序。

此外,公司同时公告,经核查,滨化绿能尚存在未到期银行贷款共计2.11亿元,如到期不能足额偿还,公司可能承担的最大代偿风险为1.3亿元。同时,若将来滨化绿能因资不抵债而被破产清算,则公司还将面临5500万元的长期股权投资无法收回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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