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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航空与民航投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王璐 2015-12-31 08: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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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航空12月30日晚间披露,公司当日与民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上海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同意在双方业务相关联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民航旅游领域投资)建立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形成强强联合,各方充分利用互有资源,相互支持、促进,谋求共同发展,实现互利双赢,着眼长远,稳定合作。

民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是中国民用航空局主导,联合民航主要企业和资本市场知名企业发起设立的投资管理机构,旗下管理民航投资基金,肩负着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民航业,为民航业发掘培育优质资源的使命。

根据春秋航空与民航投资签署的协议,此次合作领域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民用航空相关产业及旅游相关产业的项目投资和业务咨询合作,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航空类(即将大数据分析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应用于传统航空产业)项目、通用航空及民用航空多种所有制改革项目、以及航旅生态链相关项目等投资方向。二是春秋航空参与民航投资旗下基金的投资业务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共同设立并购基金或产业基金等投资基金,春秋航空认购民航投资发起设立的投资基金份额。三是民航投资参与投资春秋航空及其关联公司的项目合作,包括但不限于民航投资旗下基金投资于春秋航空及其关联公司体系内的新兴产业类项目、协助春秋航空及其关联公司航旅生态链整合建设项目、以及协助春秋航空及其关联公司进行潜在跨境并购项目。

在意向合作内容和合作方式上,春秋航空作为有限合伙人(LP)参与民航投资设立的民航大数据类基金,与其他有限合伙人(LP)以基金的形式共同参与移动航旅、民航大数据、互联网航空等项目投资。春秋航空及其关联公司与民航投资合作成立专项投资基金,投资方向包括但不限于契合春秋航空及其关联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链布局,或具有产业地位,或具有创新业务模式的出行及旅游相关产业的股权投资或并购机会。专项投资基金的项目达到各方约定的退出条件后,优先通过转让给春秋航空及其关联方的方式实现退出。民航投资作为旗下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负责组织协调基金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积极促成旗下基金所投资项目与春秋航空的业务合作,并在双方认可合适的时机,推动适当的标的项目与春秋航空及其关联公司的航旅生态资源整合。专项投资基金中,春秋航空将积极参与标的资产及行业的评估,以及投后经营管理和规划整合。民航投资参与投资春秋航空及其关联公司的项目中,民航投资作为旗下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积极为春秋航空及其关联公司体系内孵化期或成长期的新兴项目引入社会资金和行业资源支持,包括但不限于航空IT项目,电子商务项目,目的地旅游等。民航投资所管理的私募基金不为春秋航空提供市值管理服务。但是,出于双方利益和激励的一致性,不排除通过二级市场或者参与定向增发的方式持有不超过5%的春秋航空股份,并在基金合作期内不减持。

对于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春秋航空表示,民航投资在民航相关产业及旅游出行行业拥有广泛的项目来源和丰富的项目储备,在资本运作和产业整合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和雄厚的专业人才储备,能够为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在航空业务的充实发展,在旅游业务资源和项目的获取,更有效率的投资以及产业整合等方面提供相关支持。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双方将作为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业务合作,有利于春秋航空的长远发展和业绩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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