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12月22日晚间公告称,根据浙江省国资委、宁波市政府和舟山市政府相关批复,经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浙江省国资委为省海港集团的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省海港集团持有宁波舟山港集团100%的股权,从而将间接控制公司合计75.63%的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宁波市国资委变更为浙江省国资委。
根据转让方案,宁波市国资委、舟山市国资委分别将所持宁波舟山港集团94.47%股权、5.53%股份无偿划转给省海港集团;同时浙江省国资委分别将省海港集团79.70%股权、4.67%股权无偿划转给宁波市国资委、舟山市国资委。
公告显示,省海港集团原名为“浙江省海洋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2014年7月,目前股权结构为:浙江省国资委持股15.63%、宁波市国资委持股79.70%、舟山市国资委持股4.67%。省海港集团作为浙江省海洋资源开发建设的投融资平台,致力于推动浙江省海洋资源的统筹整合和科学利用,有序开发全省港口、岸线等海洋资源,实现浙江省海洋资源的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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