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12月21日晚间公告,鉴于公司2015年稳健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行业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永清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
今年8月,永清环保发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合计不超过319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50%,授予价格为17.62元/股。激励对象为200多人,该方案显示,自计划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对应的业绩考核条件分别为:以2014年度为基准,公司2015年至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50%、125%和210%。
分析人士指出,从本次高送转方案看,公司最终的业绩增速偏区间超过50%的概率较大。同时,上市以来控股股东从未减持过公司股票,且多次增持公司股份,今年8月完成定增,故未来六个月应无减持意向。永清环保作为A股土壤修复的稀有标的,被机构长期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