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志在打造大型医疗集团的恒康医疗频频出手并购地方医院资产,然而在其早前对大连辽渔医院、大连瓦房店第三医院实施股权收购过程中(现已完成),作为公司大连片区经销商的江文、罗曾霞夫妇,却在参与上述两家医院收购的考察、谈判期间动起了内幕交易的歪脑筋,但最终仍未逃过监管部门的法眼。
四川证监局日前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揭开了江文、罗曾霞内幕交易恒康医疗的具体细节。据披露,恒康医疗2014年初从江文、罗曾霞处得知大连辽渔医院准备出售的消息,随后,在恒康医疗实际控制人阙某、总经理谢某指示下,江文、罗曾霞于当年2月中下旬率先到辽渔医院了解情况。此后,江文又陪同谢某等恒康医疗高管两次前往辽渔医院考察,经过后续沟通和谈判,双方最终达成收购买卖意向。2014年3月18日,恒康医疗公告宣布收购辽渔医院100%产权,对应收购金额为12780.41万元,占恒康医疗2013年净资产的15.91%,故该项收购已属于《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件。
不过,辽渔医院似乎未能满足恒康医疗的并购“胃口”。2014年5月初,恒康医疗在得知瓦房店第三医院(下称“瓦三医院”)寻求合作的消息后,又派出公司高管与江文等人到瓦三医院考察,一番沟通谈判后,该笔交易也最终达成,恒康医疗亦于2014年7月19日对外披露拟收购瓦三医院100%股权,而该笔收购同样属于“重大事件”范畴。
反观江文、罗曾霞夫妇,其不仅参与了恒康医疗收购辽渔医院、瓦三医院的考察、谈判等工作,同时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暗中买入恒康医疗股票以期牟取私利。据监管部门披露,“江文”账户分别于2014年3月14日、3月17日、6月19日、6月26日合计买入15500股恒康医疗股票,交易金额33.31万元,盈利27032.25元;而“罗曾霞”账户则在恒康医疗收购辽渔医院的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分别于2014年3月4日、7日、10日合计买入14100股恒康医疗股票,交易金额33.76万元,盈利24968.17元。根据上述违法事实,四川证监局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江文、罗曾霞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有意思的是,在相关内幕交易事实被监管部门戳穿后,江文、罗曾霞还认为3万元罚款的处罚偏重,进而提出“二人都积极配合调查”等申辩理由以期减轻处罚。江文甚至有意将相关责任都推给罗曾霞,声称其本人并没有买卖股票,“江文”账户买卖恒康医疗股票乃是妻子罗曾霞帮其操作。不过,上述诡辩理由都未被监管部门采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