煌上煌11月4日晚间披露,根据2015年9月南昌县土地储备中心与公司重新签订的《南昌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储备合同》,11月3日,公司收到南昌县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部分土地收储土地补偿款,计6,268.416万元。
根据合同,南昌县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公司位于迎宾大道工业地块土地使用权证为南国用(2008)第00396号工业用地。经重新测量收储面积为237.44亩,补偿金额18,127.926万元(含土地补偿款6,268.416万元,单位土地款26.4万元/亩、地面附着物补偿款11,859.51万元).
公司称,在扣除资产处置净损失、相关税费等费用支出后剩余款项确认为公司递延收益并分期计入公司损益,本次收到的土地补偿款不会对公司2015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