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晚间从上交所网站获悉,为督促上市公司规范披露市场热点事项,提高信息披露有效性,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七号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进行了修订,并新增了《第九十五号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第九十六号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公告》、《第九十七号上市公司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公告》格式指引,于10月26日正式发布实施。
据了解,上交所本次修订新增上述公告格式指引,主要是考虑到实践中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出现了一系列值得关注的问题。这次出台的公告格式指引,是针对实践中的问题,有的放矢,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例如,针对上市公司发布的异常波动公告内容泛化,信息含量不高的情况,这次发布的异常波动公告格式指引分类列出了公司及相关方应当核实的内容,包括日常经营是否出现重大变化,是否正在筹划重组、非公等重大事项,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信息。除此之外,还特别要求公司不得披露预计未来拟筹划重大事项等带有明显不确定性的信息。再如,对于常受市场追捧的高送转提议,特别是少数股东提议前后减持股份的情况,相关格式指引要求提议股东应当明确投票意向,公开披露前期股票买卖情况和未来六个月是否有股票减持计划,强化提议股东诚信意识,接受市场的监督。在决策程序上,还规定董事会应当尽早审议高送转议案,并征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意见,以稳定市场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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