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市场关注的回天新材诉离职股东违约“套现跑路”一案有了最终结果。公司22日晚披露,湖北省高院于日前就公司与离职股东间的股权纠纷案做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根据此前一审判决,相关离职股东原获得的公司股份将以其辞职时公司净资产的价格转让给公司在职董事。至此,2014年2月以来公司与离职股东的共六起股权纠纷案均以公司胜诉而全部完结。
创业伙伴套现跑路
回看案件,其渊源要追溯到回天新材上市前。在2004年公司筹划上市时,根据相关规定,经过民主程序,确定股东由247人集中到核心团队28人。这意味着绝大多数原始股东将手中持有的、未来可能增值的股份转让给了核心团队。
到2007年9月,公司对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又进行了一次定向增资扩股,双方签订了履职协议,约定“甲乙双方为了保持公司长期稳定……乙方(非年龄、身体原因)提前离职或辞职离开公司,乙方同意将所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按提出辞职时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转让给在职董事,转让手续由公司办理”。
但这一约定最终并未得到完整地执行。2010年元月,公司成功上市,股价也迅即快速上涨。2个月后,股东许某便以“健康理由”提出辞职。在随后一年多时间,多名持股股东又纷纷效仿、先后离职;并且部分离职股东在股票法定锁定期满时即开始擅自抛售。同时,还有离职股东在离开公司后又迅速成立了新公司,利用原来掌握的公司产品技术、商业信息等资源,在经营上同公司展开了同业竞争。
在多次与辞职员工沟通,希望能达成和解无果后,公司最终不得已选择了司法手段。在公司看来,“当时给这些核心管理层配售股份,同时也是赋予了其一种责任,就是作为骨干员工要带头把公司的事情做好,现在公司上市了就跑路套现,既是违背了当初的协议,对公司和其他老员工也不公平。”
根据判决和合同约定,胜诉后公司和作为第三方受益人的在职董事将同时依法获得法院裁定的被告赔偿款逾千万元。据悉,除应赔付公司部分款项外,董事们将属于自己的全部受益款分别捐献给襄阳慈善总会、上海慈善总会和“回天爱心基金”,用于公益事业。
留给市场的思考
市场人士指出,回天新材的这一案件在当前A股市场上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因此其进展和走向也一直受到市场的高度关注。
近年来,一大批民营企业上市并获得较高的估值,一个伴生的现象是,这些上市企业的不少股东尤其是中、高层都持有原始股,在身家财富暴增之后,有些人希望尽快套现后去享受生活,也有人希望通过套现获取资金去再投资以期实现自己的“老板梦”。
今年以来,A股市场更是掀起了新一轮的高管离职大潮。据统计,今年至目前已有350余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各自的高管离职公告,共涉及400多位高管,从已经辞职的高管队伍组成来看,基本涵盖了上市公司经营层的方方面面。
除了上市的高估值成为高管辞职套现的诱因外,相关规则也引发反思。据《公司法》的规定,高管所持股份经过一年的锁定期后,每年最多只能套现25%。如果高管在上市后的第七个月辞职,那么高管所持股票在上市一年半之后就可以全部套现,减持的规模和自由度大大增加,因此促使不少持股高管在公司上市后便匆匆辞职。
显然,这既不利于上市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也给二级市场带来较大的套现压力,对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也产生干扰。
据了解,在这些类似的案例中,虽然也有公司像回天新材一样签订了类似协议,但如此较真的尚无先例(不含同业禁止违约),多数都是忍气吞声、内部私了。
一定程度上,回天新材此案可引起相关各方对市场有关规则机制的积极探索,以及对社会责任和契约精神的正能量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