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数月的前中国医药副总裁、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年大明调查案件,或许不久后就将盖棺定论。
近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了第三次全体会议。其中一项议程就是终止省十二届人大代表、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年大明的代表资格,原因系其“涉嫌贪污犯罪”。
此事源于2015年8月14日,年大明因涉嫌贪污犯罪被河南省检察院立案侦查。8月25日,年大明提出辞去河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资格。而就在一日之后,8月26日驻马店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决议,接受年大明的辞职申请。
据此前媒体的相关报道,年大明在其申请中写道:“现因经济问题配合检察机关调查,并且现在工作单位变动调入北京,本人不宜继续履行省人大代表职责,特申请辞去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作为国务院国资委直属大型中央企业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曾经的两大上市公司,中国医药(600056.SH)和天方药业(现已退市)的同业竞争关系最终以2013年6月中国医药换股吸并天方药业的方式划上句点。而年大明的身份也从天方药业的董事长转为中国医药的4位副总裁之一。
有业内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年大明多年前在天方药业所参与的一系列经济问题如今被全数追责,足见有关部门对于大型药企在关联交易等敏感问题上“紧盯”态势,这对于同业者都有一定的警示作用。
根据此前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公布的调查进展,年大明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国有财产权益525万元人民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贪污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已被立案侦查。
此事发端于2006年11月21日,在天方药业转让驻马店华中正大有限公司30%国有股权签订合同中,在转让合同甲乙双方均由其实际负责的情况下,受让方义乌金恒源投资有限公司在未出资的情况下,理应由转让方天方药业取得的2006年下半年分红490余万元,最终却被年大明等人占为己有。此后东窗事发,年大明随即从大型国有药企的负责人之位迅速跌落。
公开信息显示:始建于1969年的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河南驻马店,是以生产中西药制剂和原料药为主的国家大型综合性医药企业。2000年10月在上海证交所挂牌,2008年8月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实现战略重组。
事实上,2013年3月,就在中国医药吸收合并天方药业一事正在走证监会审核程序的关键时刻,天方药业就因与两者共同实际控制人旗下的通用技术集团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披露而收到河南省证监局“警告函”,天方药业董事长年大明等三名高管被要求到河南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此后,天方药业方面还不得不发布公告承认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