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2014年以来查办金融领域刑事犯罪工作的有关情况。据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介绍,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类犯罪案件20665件27253人,金融犯罪整体呈现快速上升趋势。
据肖玮介绍,今年1—6月,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金融犯罪案件7782件10608人,同比分别上升54.7%和67.2%;受理移送审查起诉金融犯罪案件13510件22021人,同比分别上升49.73%和82.07%;提起公诉8322件11276人,同比分别上升23.6%和29.76%。从案件罪名分布看,信用卡诈骗案件数量一直居金融犯罪案件首位,但非法集资案件、利用公开信息交易犯罪案件的数量大幅增加。
利用互联网实施金融犯罪的趋势明显。今年上半年,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同比上升210%,集资诈骗案同比上升74%,涉案金额上亿元的大案屡见不鲜。这些案件大多以互联网为犯罪平台。
金融犯罪国际化趋势凸显。近年来协助他人非法办理跨境汇兑、买卖外汇、资金支付结算等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利用离岸公司账户、非居民账户等协助贪污贿赂等上游犯罪向境外转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等犯罪活动比较猖獗,都反映了金融犯罪呈现的国际化趋势。
“近期股市异动中公安机关严厉打击证券期货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对于相关案件,我们会加快审查进度,对构成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诉,保持对金融犯罪高压打击态势。”最高检公诉厅副厅长聂建华表示。
各地检察机关不断探索金融检察工作,完善专业化办案机制。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早在2012年就成立了专门的金融犯罪检察处,成为北京市唯一具有独立建制的金融犯罪检察处室;上海检察机关则立足于服务保障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牵头组建了多单位参加的“上海金融检察联席会议”,探索具有上海特色的防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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