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在接受证监会立案稽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南华生物昨日收到了正式“传票”,并被处以40万元的行政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华生物(原“赛迪传媒”)存在两项违法事实。首先,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信息。2007年5月,经原铁道部授权,赛迪传媒主办刊物《和谐之旅》杂志获准在动车组列车上免费摆放。2011年度,由《和谐之旅》产生的业务收入占赛迪传媒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29.65%。
2012年,上述摆放权由免费上车方式变更为全国统一招标方式,使赛迪传媒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属于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赛迪传媒应当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但赛迪传媒直至决定退出参与招标后才披露上述事项。
其次,赛迪传媒2012年年报未按规定披露信息且存在虚假记载。同时,该年报还存在未充分披露退出参与摆放权招标事项对商誉资产的影响、未计提商誉减值的理由及判断依据等内容,致使其201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基于以上违法事实,证监会决定对赛迪传媒予以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此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公司时任董事长周江军、总经理董立冬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10万元;对时任财务总监刘毅,董事姜玉、黄志刚、陆小平、韩志博、刘芳,董秘瞿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