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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老窖商标侵权暴露企业管理短板

来源:大众证券报 作者:李忠 2015-09-18 10: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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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7月5日就生效了,但是在北京、西安等多个城市还能买到商标侵权的泸州老窖(000568)产品,他们这种无所谓的态度才让我再次提起诉讼并追加了经济补偿。”礼享商标持有人田晓明告诉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

这是他第二次将河南亿佳实业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柒泉金池酒业有限公司因商标侵权一案告上法庭。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8月21日受理了此案,并决定于10月15日正式开庭。

泸州老窖商标侵权一审败诉

2014年5月18日,原告田晓明将上述公司诉至法院,称其生产、销售及宣传中的泸州贡系列产品上,均使用了“礼享”、“新礼享”字样,侵犯了自己的商标专用权。

田晓明要求上述企业停止对泸州贡 “礼享”、“新礼享”产品的宣传、生产、销售行为,并销毁与此有关的产品包装等,要求上述企业在其官方网站及全国性报纸上道歉。

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依法判令被告停止侵犯原告商标专用权,且该判决已于2015年7月5日正式生效。

侵权“礼享”商标商品仍在销售

“事情做错了没关系,但是要有个担当态度,至少公司应该公开说下某一款产品有些瑕疵,需要退出市场这样的说明吧,泸州老窖现在这样态度让我不舒服。”田晓明告诉记者,去年4月,他委托律师事务所给上述企业分别寄发了律师函,要求他们停止侵权行为,并公开道歉。他在没有得到任何回复的情况下才不得已而诉至法院。一审判决生效后,原告的侵权行为并未停止,对方也未和他进行过任何沟通,一审1000元的诉讼费尚未支付。

他告诉记者一审判决生效后,他又收集了七八份侵权商品全国各地有售的证据,并向记者出示了一份8月26日,在西安麦德龙超市购买侵权商品的发票。

田晓明一审诉讼中未提及经济诉求,此次向法院提出了要求被告给予300万元的赔款请求,他希望藉此上诉,公司能对此案引起重视:“或许泸州老窖财大气粗,无所谓这点金额了?之前几个亿存款都能消失,也算是上市公司中的奇葩”。

商标侵权暴露企业管理短板

业内人士指出,自2008年起,泸州老窖的销售模式就越发复杂,市场的控制能力尚待提高,这也是侵权商品一直存在于市场的原因。

“这不是一个上市公司面对危机事件应该有的态度。”著名行业营销专家、九度智力集团董事长马斐指出。

他认为:泸州老窖作为一个上市公司,应该有着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危机公关制度。首先开发产品时应当进行商标检索,泸州老窖没有做到;其次是侵权问题出现后应该积极解决,而不应该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投机心理,假设“泸州老窖”的品牌被人侵权,应该不会这么淡定吧?最后要有完善的法律意识和新闻传播制度,这样才能更好的解决遇到的类似相关问题。从泸州老窖应对侵权礼享商标一案来看,企业相关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相当淡薄。

记者拨打了泸州老窖投资者关系联系电话,对方称不清楚此事,待记者略作说明后,他又让记者和法务部联系。

截至发稿前,泸州老窖尚未对本次采访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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