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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业获注大股东化工及土地资产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5-09-10 08: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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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起停牌至今的新疆天业今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草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天业集团购买其持有的天伟化工62.50%股权,以及天业集团拥有的天伟化工生产经营所用4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公告显示,本次标的资产的总交易价格确定为18.5亿元。评估基准日,天伟化工100%股权的评估值为25.18亿元,4宗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值为2.76亿元。根据评估结果及经交易双方协商,天伟化工62.50%股权的交易价格确定为15.74亿元,4宗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价格确定为2.76亿元。

由此,新疆天业以发行股份方式向天业集团支付8.25亿元,另以现金方式向天业集团支付9.25亿元。其中,对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公司拟以9.24元/股发行价格向天业集团发行1亿股。天业集团则承诺,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此外,公司拟以11.54 元/股的发行底价,以询价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8亿元。其中,9.25亿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的部分,其余8.75亿元在扣除相关费用后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目前,新疆天业持有天伟化工37.5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天伟化工成为新疆天业全资子公司。据悉,天伟化工主营业务为特种PVC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其2014年、2015年1月至5月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21亿元、1.1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579.05万元、1.3亿元。

对于天伟化工未来的经营业绩,天业集团承诺,在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三年业绩承诺期间,天伟化工每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应分别不低于2.74亿元、3.1亿元、3.56亿元。如天伟化工于上述期限内未达到承诺净利润,则由天业集团按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关于天伟化工62.50%股权的股份对价和现金对价的比例分别以股份及现金的方式按盈利补偿协议中的约定向新疆天业履行补偿义务。

新疆天业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形成以特种PVC为主的多元化业务发展模式,业务经营管理模式将保持不变,天伟化工仍将以独立法人主体的形式存在;同时,公司将对天伟化工的战略规划、人力资源配置等进行整合计划,并以此推动公司差异化、多元化的产业结构升级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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