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潜能恒信发布公告称,公司海外全资公司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石油”)通过参与中国海油组织的公开招标,取得了渤海05/31石油区块勘探开发权益。
根据渤海05/31合同区联合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联管会”)通过的2015年度计划与预算,渤海05/31合同区2015年度重点围绕2口初探井完成了相关地质研究井位部署、钻井地质设计、工程设计工作、海况调查等钻前准备工作,并陆续开展了初探井钻井、测井、录井、试油等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着手办理各类海上钻井所需程序和手续。
截至公告日,智慧石油渤海05/31合同区CFD1-2-1、QK6-1-1D 初探井海上作业已完成钻井总承包及测井、录井、监督监理等配套服务招标工作,取得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颁发的临时用海许可证、溢油应急计划备案,取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颁发的作业设施备案通知书,取得国家海洋局颁发的海洋油气勘探工程环境影响登记备案。
需要一提的是,8月3日,智慧石油与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承包商”或“海洋工程公司”)签订了《渤海05/31合同区 2015年钻井进尺总承包服务合同》,海洋工程公司将提供钻井平台中油海6、中油海8钻井平台及相关设备、服务和人员负责对渤海05/31合同区CFD1-2-1井及QK6-1-1D井进行钻探。
据了解,海洋工程公司是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加快海洋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步伐,持续推进专业化重组的战略部署,于2004年11月份组建的海上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公司。
公司与海洋工程公司此次合作为双方首次合作。潜能恒信表示,如果CFD1-2-1、QK6-1-1D初探井若钻井成功并取得较好油气显示,预示智慧石油渤海05/31合同区油气勘探取得实质性突破,如果钻井失败,上述所有钻前准备、钻井及配套服务合同支出将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石油合同的约定,当合同区内的油田开始商业性生产之日后,合同区所发生的勘探费用将从合同区内任何油田所生产的原油中,按照确定的原油价格折算成原油量后,以原油实物的方式回收。若如合同期内没有发现油气田,智慧石油所发生的勘探费用将视作其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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