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针对连日来被广泛报道的“顾雏军起诉海信系公司489.61 亿元赔偿诉讼”事件,海信科龙(000921.SZ)发布公告作出回应。
海信科龙公司表示,该公司在佛山中院诉讼格林柯尔系的案件已在2009年9月之前早已全部终审胜诉,目前执行程序已基本终结,仅剩相关利息未能收回,当前法院的执行程序只涉及相关利息的分配事宜。
不过,顾雏军及格林柯尔系公司等三主体滥用诉权,借法院利息分配之机,以所谓的“执行异议分配方案之诉”为借口,无视法律对执行异议之诉的相关规定,既未以执行人为诉讼主体,也不以利息分配为诉讼理由,却针对与本案完全无关的其他主体,提出了毫无事实根据的所谓489亿的荒唐诉讼。
海信科龙强调,即使佛山中院按程序受理其“执行异议”诉讼,但任何与“利息款”执行无关的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诉求不可能被法院审理,更不可能得到法院支持。同时,并保留追究顾雏军法律责任的权利。
8月17日,顾雏军在北京召开发布会,表示已起诉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等八被告,要求赔偿其及格林柯尔系公司直接经济损失489.61亿元,同时驳回早前海信科龙与格林柯尔之间债务诉讼的执行分配请求。目前,该诉讼已获广东佛山中院正式立案。
受相关消息及大市影响,海信系上市公司连日来股价遭受大幅度下跌。18日,海信科龙股价报收10.35元,单日跌幅为6.92%;而海信电器(600060)更一度跌停,最终报收19.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