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网周一晚间,*ST舜船(002608)公告称,公司于8月14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调查。公司表示,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两个多月前,本报曾刊文指出*ST舜船存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
本报在今年5月9日刊文《*ST舜船蕴藏危机逐个引爆 不排除遭立案调查》指出,*ST舜船的违规情况比较严重,交易所谴责并不能代替行政处罚,而历史上不少公司在受到谴责后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因此不能排除*ST舜船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可能性。
根据*ST舜船8月7日的公告,公司新增逾期融资款的借款方为中国进出口银行,公司于4月7日申请了一笔出口商业发票贴现业务,金额为296万美元,折合人民币共计1850万元。统计发现,截至8月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计逾期贷款额61689万元。“目前,公司正积极与金融机构协商,争取妥善处理上述逾期融资款。”*ST舜船表示,针对上述情况,公司正在积极研究应对措施。而因上述融资款的逾期事项的处理方案尚在研究中,故融资款逾期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确定。为了解决贷款逾期问题,*ST舜船股票自8月6日起停牌至今。
现金流紧张的*ST舜船甚至开始卖船度日。7月25日,*ST舜船发布公告称,为回笼资金,缓解公司资金紧张局面,公司拟出售4条已建造完成6.4万吨散货船。上述4条船由公司与中基宁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卖方,在2014年4月29日与国外船东签订了《船舶出售合同》,但船东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仍未按约接船并支付款项,最终合同失效。对于出售后能够回款多少,公司并没有说明。
不断曝出各种状况的*ST舜船有可能再次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若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自2015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暂停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