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程序化交易引发的异常交易行为备受各方关注。8月7日,上交所就程序化交易中哪些情况会被认定为异常交易的问题作出解答。上交所表示,作为一种交易策略,程序化交易近年来被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所使用。从国际经验来看,在正常情况下,程序化交易有增加流动性等积极作用。但在市场出现大幅波动期间,程序化交易频繁申报和频繁撤销申报等操作手法易对市场产生助涨助跌作用。程序化交易的不当使用,不利于市场恢复平衡。
近年来,世界各国交易所对程序化交易都非常关注。上交所《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第八条第(六)款明确规定“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批量申报下单,影响市场正常交易秩序或者交易系统安全”为异常交易行为,可以对相关账户采取书面警示、暂停账户当日交易以及限制交易等自律监管措施。
此外,在程序化交易策略执行过程中,往往还存在上交所《交易规则》第6.1条以及《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第八条规定的其他异常交易行为,如虚假申报、大额申报、密集申报、涨跌幅限制价格大量申报、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日内反向交易、高买低卖等行为,这些都会被认定为异常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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