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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没变 也不会变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朱宝琛 2015-08-01 10: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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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是证监会履行监管职能的应有之义,在出现市场大幅波动和异常情况时,为维护市场稳定而采取减少或暂缓新股发行的措施是必要的。应急管理中采取的一些措施具有短期性质,但市场化改革的发展方向没有变,也不会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7月31日表示。

他同时称,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资本市场改革的重大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市场基础,健全市场机制,稳定市场预期。注册制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循序渐进,稳步实施。

企业IPO过程中,环保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重点关注的内容。那么,有关环保问题的审核内容具体都包含些什么?对此,张晓军介绍称主要包含三方面的内容。

具体看,一是招股说明书是否详细披露了发行人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最近3年的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以及未来的环保支出情况;二是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是否对发行人的环保问题进行详细核查,包括是否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是否发生环保事故,发行人有关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转是否正常有效,有关环保投入、环保设施及日常治污费用是否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等;三是曾发生环保事故或因环保问题受到处罚的,除详细披露相关情况外,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还需要对其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出具意见。

央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日前称,未来在修改《证券法》的过程中,应强制性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并在部分行业先行启动。那么,监管层未来在这方面会有什么样的考虑?

对此,张晓军介绍,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已经初步建立了一套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自律性规则等在内的多层次信息披露规则体系。关于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已经要求上市公司在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中,详细披露环境保护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并鼓励公司披露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如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中,鼓励公司主动披露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包括公司在防治污染、加强生态保护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对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要求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重大环境问题及整改情况等环境信息。

“下一步,证监会将进一步完善相关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对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加强引导,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张晓军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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