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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谈养老金投资安全:合理控制好风险资产投资比重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陈梦娜 2015-07-24 13: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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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7月24日从中国网获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现在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已经结束。针对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会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办法做进一步的修改完善,按程序报党中央、国务院审定,同时也做好实施的准备工作,待中央决策后开展投资运营。在将来的实际运营中,养老保险基金进入股市的规模和时点也不是由政府直接操作的,而是授权委托的市场机构来具体运作。

如何确保基金的投资安全,李忠表示,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看:第一,养老保险基金是一个多元的投资组合,不宜把投资股市可能出现的亏损当做基金资产的整体亏损。投资办法涵盖了20多种投资产品,根据风险高低可以分为安全资产和风险资产。安全资产主要是以银行存款、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可以实现稳定的绝对收益。风险资产包括养老金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等权益类产品,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但是可以获取超额收益。同时办法还明确了国家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以及国有企业改制、上市股权投资等政策支持。只要合理控制好风险资产的投资比重,就可以有效地分散风险,获取综合的投资收益。

第二,办法里确定了明晰的治理结构,这个也是可以保障投资安全的。办法规定养老保险基金由受托机构选择托管银行进行托管,除一部分自主投资外,其他要选择有经验的投资机构进行投资,这些机构主要从具有全国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管理经验的机构中选择。这些机构在过去的投资实践中已经取得了较好的业绩,比如以前也谈到了全国社保基金的年均收益率在8.36%,企业年金的年均收益率在7.87%,因此有理由相信养老保险基金交由这些机构管理同样可以取得较好的收益,而不能说只要投资就势必出现亏损。

第三,基金投资万一有亏损,也并不意味着不可挽回。在市场运营过程中,随着各类投资品种市场价格的变化,养老保险基金的净值也会出现短期波动。对此,办法规定了应对的方式,比如说受托机构按照年度净收益的1%提取风险准备金,投资管理机构从当期收取的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投资亏损。同时对于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违反规定造成基金损失的,办法也规定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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