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资产重组尚无结果,三钢闽光却遭已退休员工伪造印章骗取银行融资的“劫难”。
三钢闽光今日公告称,公司于近日获悉,他人涉嫌伪造公司印章、骗取银行融资,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害和不良影响。
公告显示,公司近期接到光大银行福州分行、建设银行城东支行、海峡银行湖东支行及民生银行福建分部的通知。银行方面的通知称:自2014年以来,三钢闽光与上述银行及永利物资等九家企业中的若干家分别签订了保兑仓三方协议或动产融资差额回购协议,公司出具了额度占用确认函,上述四家银行在上述协议项下分别开出以三钢闽光为受益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或根据公司出具的额度占用确认函,同意第三方向银行办理商业汇票的贴现业务。
其中,光大银行福州分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敞口共计11220万元,建设银行城东支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敞口共计5800万元,民生银行福建分部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敞口共计7677.1万元,另有189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已由他人办理了贴现;以上三家银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均送达给原公司下属销售公司职工郑敏龙,其已于2013年10月退休。海峡银行湖东支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敞口共计8000万元,另有25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已由他人办理了贴现。
然而,作为当事方的三钢闽光表示,迄今为止,公司仅在各银行通知后,方才知悉上述情况。经过调查核实,公司确信未与以上银行、企业签订过上述保兑仓三方协议或动产融资差额回购协议,也未出具额度占用确认函;公司更未收到上述任何以公司为受益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也未背书给任何第三方。
三钢闽光强调,公司印章应被伪造,有关人员、企业可能涉嫌严重经济犯罪,公司权益存在受侵害的可能。
为此,三钢闽光将核实后的结果告知银行并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经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郑敏龙承认其在上述涉案协议、合同中从未得到公司的任何授权、指示,也从未将涉案银行承兑汇票交给公司。
此外,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的《鉴定书》显示,建设银行城东支行、光大银行福州分行、海峡银行湖东支行提供的检材印文均与样本上的印文不是出自同一枚印章。由于民生银行福建分部未提供检材,此次未能进行真伪鉴定。
对于涉案资金情况,三钢闽光表示,上述涉案银行贷款敞口共计54097.1万元。在上述鉴定结论出来之前,公司曾陆续收到了上述四家银行要求公司到期退还款的通知。民生银行还擅自采取了扣款措施,其福州分行和泉州分行分别扣款975.42万元335.51万元。
针对该起案件,三钢闽光表示,已经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司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并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公司还通过多个渠道与涉案银行沟通,并严正要求民生银行全额返还其擅自扣划的公司款项,且拟在其不予配合情况下,不排除采取其他合法措施,以维护自身权益。
三钢闽光还表示,该案件不会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不会给公司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倘若涉案的民生银行相关协议、合同、票据上的印章被有权机关鉴定为与公司印章一致,则公司将存在遭受损失的可能。虽如此,公司亦将穷尽最大努力将损失降至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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