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企改革与产业援疆的大背景下,中石油旗下的甘肃酒泉销售分公司和新疆销售分公司近日分别与广汇能源控股子公司广汇天然气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拟在天然气、甲醇销售领域展开合作。新一轮油气改革今年有望启动,这次合作是继今年1月中石油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新疆启动试点后的又一次实质性举动,1月1日,中国石油疆销售分公司正式改名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企业性质随之从央企驻疆分公司改为自治区国资委监管的国企。
对此,广汇能源表示,与中石油展开实质性合作将有力推动公司的天然气业务发展与战略布局,将推动国有经济与私营经济在更加广泛领域的融合发展。
广汇能源15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汇天然气公司分别与中石油甘肃酒泉销售分公司和新疆销售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最终将成立合资公司。公司与石油甘肃酒泉销售分公司拟合作制订天然气销售网络建设计划规划。双方以酒泉市加气站建设十二五规划为基础,着眼十三五规划,立足各自现有规划、土地和资金资源,共同制订2015年-2018年加气站网络建设工作计划。共同向当地政府申报,得到批准后,加气站建设规划项目由双方共同合作建设和经营,实现规划共有、项目共有合作制订天然气销售网络建设计划规划。中石油酒泉销售公司利用现有存量土地资源以及双方已有规划,由广汇天然气公司投资,合作建设加气站。双方共同选址,共同向地方政府申报计划规划,共同投资,合作建设加气站。双方将整合现有独资网络资源,建立共同合作关系。双方还将积极拓展甲醇终端销售业务。中石油酒泉销售公司要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大力开展甲醇汽油、甲醇燃料的推广销售,并不断扩大市场份额;广汇天然气公司要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大力支持、保证市场供应,并在资源供应价格上给予优惠。上述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后,双方将共同成立“中石油酒泉销售公司-广汇天然气公司战略合作协调工作组”,建立工作协商机制,制订全面战略合作规划。值得注意的是,广汇能源早在2013年10月就和酒泉市人民政府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公司已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开发煤炭项目,“1000万吨煤炭分质利用项目开工奠基仪式”已举行。广汇能源的鄯善LNG工厂也计划搬迁至酒泉,作为酒泉拟建设1000万吨/年原煤分质转化利用项目的配套设施。
公司与新疆销售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公告显示,双方合作期限暂定8年。双方同意以广汇天然气公司租赁中石油新疆销售公司现有加油站土地为主要方式,投资加气站设备实现加气功能;主要合作范围分别在新疆阿勒泰、塔城、博州等三个区域,共同合作开展13座站点的资产租赁业务合作。双方将确保合作区域内有气源、有管道、有液化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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