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通教育:“股东减持一月后才公告”报道不实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东平 2015-07-14 1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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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早间,针对有文章质疑公司机构股东广东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分别于2015年5月29日至6月11日期间三次减持,而7月9日公司才发布公告的事项,全通教育进行了澄清。全通教育称,公司对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媒体报道“全通教育股东减持一月后公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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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早间,针对有文章质疑公司机构股东广东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简称中小企业)分别于2015年5月29日至6月11日期间三次减持,而7月9日公司才发布公告的事项,全通教育(300359)进行了澄清。

公司于2015年5月22日收到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中小企业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由于自身发展需求,中小企业计划在2015年5月28日至2016年1月21日期间,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5,909,64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77%。公司于2015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55)。

2015年6月12日,公司收到中小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中小企业分别于2015年5月29日、2015年6月1日、2015年6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1,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在2015年6月11日减持完成后,中小企业持有公司股份10,319,2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首次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变为持股5%以下股东。中小企业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于2015年6月12日向公司提交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同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申请并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全通教育称,公司对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媒体报道“全通教育股东减持一月后公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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