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早间,针对有文章质疑公司机构股东广东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简称中小企业)分别于2015年5月29日至6月11日期间三次减持,而7月9日公司才发布公告的事项,全通教育(300359)进行了澄清。
公司于2015年5月22日收到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中小企业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由于自身发展需求,中小企业计划在2015年5月28日至2016年1月21日期间,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5,909,64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77%。公司于2015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55)。
2015年6月12日,公司收到中小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中小企业分别于2015年5月29日、2015年6月1日、2015年6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1,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在2015年6月11日减持完成后,中小企业持有公司股份10,319,2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首次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变为持股5%以下股东。中小企业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于2015年6月12日向公司提交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同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申请并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全通教育称,公司对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媒体报道“全通教育股东减持一月后公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