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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董事长:联合公告内容未损害股东利益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李丹丹 2015-07-07 0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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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21家证券公司召开会议,分析了当前股票市场形势,并发表联合公告。参会的海通证券董事长王开国6日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联合公告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和监管要求、符合公司治理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未损害股东利益。

联合公告要求,证券公司出资净资本的15%投资蓝筹股ETF,同时4500点以下证券公司自营股票盘不减持,并择机增持。对此,市场有争议声认为,这些投资属于上市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需要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联合公告的内容违反了相关规定,损害了上市证券公司股东利益。

对此,王开国澄清,首先,就海通而言,这部分投资是在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决策权限范围内的。根据海通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可以在净资本的25.3%的额度内自行进行权益类证券的风险暴露投资,海通目前净资本937亿元,以此计算海通证券经营管理层自行决策投资的权益类证券风险暴露金额为237亿元,而目前海通的权益类证券风险头寸约为50亿元,可以说空间很大,增加150亿元的权益类证券风险暴露头寸后仍然在授权额度范围内。

其次,为了慎重起见,海通也紧急召开了临时董事会,将有关情况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报告,并作出了相关决议,进一步保障了董事、监事的决策和监督权。

再次,目前市场经过大幅调整后,风险已经基本释放,目前的估值水平从长期来看,也是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的,从这个角度讲,我们判断此次增加投资,也是具有较大的经济价值。

最后,此次联合行动,也是证券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坚实举措,这也是符合股东长期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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