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交所网站最新披露,华仁药业大股东因违规超比例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8.996%,而遭到深交所通报批评。
具体来看,2014年12月4日至2015年1月30日期间,公司大股东华仁世纪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050万股,占总股本的8.996%。此后,华仁世纪于2015年2月2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由于华仁世纪在卖出公司股份达到5%时,未按《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在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前也没有停止卖出华仁药业股份。因此其上述行为违反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故深交所决定对华仁世纪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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