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赴“新三板”挂牌公司在审查过程中一般问题的反馈意见进一步标准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下称“全国股转公司”)昨日发布《挂牌审查一般问题内核参考要点(试行)》(下称《参考要点》),进一步明确了挂牌核查和信息披露标准。
全国股转公司公告显示,《参考要点》由全国股转公司在对申请挂牌公司一般问题的反馈意见进行标准化整理的基础上起草,内容分为合法合规,公司业务,财务与业务匹配性,财务规范性,财务指标与会计政策、估计,持续经营能力,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财务、机构、人员、业务、资产的分开情况等九个部分。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参考要点》从即日起开始试运行2个月,试运行期间向各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公开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各单位需将《参考要点》作为申请挂牌项目内核或质控审查的参考。项目承做人员须结合申请挂牌公司的实际情况,在申报前就适用的相关问题予以落实,并体现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
按照全国股转公司的安排,在《参考要点》试运行并征求意见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将不再发出一般问题的反馈意见,而主要针对申请挂牌公司的特有问题提出反馈意见,重点关注特有问题的落实。对于存在一般问题应落实未落实的情况,全国股转公司将纳入执业质量监管并进行统计公示。
另外,全国股转公司将在各中介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完善标准化反馈意见并尽快发布挂牌审查内核参考要点活页夹,供中介机构参考并相应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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