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证券要闻 - 正文

区域股权市场监管体系亟待优化

来源:证券日报 2015-06-28 15:36:4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目前区域股权市场暂时冷清并不降低其长远价值,在新三板之后,区域股权市场将成为下一个财富聚集地。

今年以来,面对新三板的火爆局面,原本就冷清的区域股权市场显得相形见绌。笔者认为,目前区域股权市场暂时冷清并不降低其长远价值,在新三板之后,区域股权市场将成为下一个财富聚集地。

过去几年,区域股权市场交投不活跃,表面原因是挂牌制度、交易制度和融资制度等方面的限制,深层原因是政府部门的监管理念和监管规定。大力发展区域股权市场,亟待优化现有监管体系,减少模糊地带。统一监管区域股权市场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同时,区域股权市场交易的标的是股权,需受《证券法》约束,证监会对股权市场的发展负有一定责任。未来随着市场规模扩大,影响力增强,统一监管是大势所趋。

但是,区域股权市场自诞生起,就有地域色彩,完全统一监管非常困难。由于地理位置不同,市场的定位不同,即使未来走向统一监管体制,各市场的挂牌制度和交易规则也不可能完全相同。统一监管不宜一刀切,而应保留各市场的特色业务。

区域股权市场的发展,得益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总体战略。作为新生事物,如果监管过严,会束缚其发展。如果监管过松,可能为未来埋下隐患。笔者认为,目前区域股权市场遍地开花,竞相发展,符合资本市场的发展规律,监管部门需认可目前的竞争局面,鼓励创新,促进各市场蓬勃发展,让优秀的市场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笔者建议,统一监管体系需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明确证监会的角色。省市县均有金融工作办公室,国家层面尚无金融部委。区域股权市场在地方层面对应的是地方政府金融办,在国家层面尚无直接的对应部门。鉴于其主营业务是股权交易,与证监会的功能最相近,因此证监会理应承担监督职责。证监会非公部负责场外市场监管,迄今已推出多项监管细则,但主要针对非上市公众公司和新三板,对区域股权市场的专项监管细则尚属空白,未来需适时推出。

第二,明确证监会派出机构的角色。派出机构的监管对象是辖区内公司,而非区域股权市场。派出机构需引导辖区公司及时披露信息,规范治理,以内幕交易、操纵股价、关联交易等为监管重点,守住市场底线,保证基本的市场秩序。同时,引导辖区公司解决历史遗留的200人股东问题,支持其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通过并购重组发展壮大。

第三,明确地方政府金融办与证监会派出机构的主辅关系。区域股权市场由地方政府金融办一手打造,各金融办是区域股权市场的直接监管者。当前,证监会派出机构的职责是为相应市场提供指导和服务,协助地方政府,打击不挂牌公司和200人公司擅自发行股票等违规违纪行为。

总体而言,理想的发展方向是,构建证监会统一协调下,以地方政府为监管主体,证监会派出机构、证券业协会、场外市场自律协调等为辅助的统一监管体系。

构建区域股权市场统一监管体系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具体而言,可在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同时推进。

硬件方面,在证监会或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构建场外市场统一的信息披露平台和托管交易系统。这可以借鉴新三板的经验,全新打造,也可以直接沿用沪深市场或新三板的硬件平台,区域股权市场支付一定的协调和维护费用。硬件平台统一后,将方便后台监控,便于统一监管。

软件方面,发挥证券业协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并适时组建区域市场自律协会。证券业协会可在业务培训、投资者保护等方面提供支持,中介机构可发挥其专业优势,为市场提供优质企业资源,协助市场完善制度。区域股权市场自律协会可以增进市场间交流,形成共识,防止恶性竞争。

长远来看,发展区域股权市场需以底线监管为准,动态调整监管思路,逐步修订市场规则,鼓励各市场探索尝试,服务于中小企业发展和中国经济转型升级。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