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VC机构里流行的跟投规则,开始在房地产行业一试拳脚。继万科尝试管理层合伙制之后,越来越多地产公司效法,最新公开披露的是金科股份。
金科股份6月9日晚间公告,为了进一步提升获取项目的质量和项目运营效率,将项目经营效益与跟投员工个人收益直接挂钩,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公司参考市场通行做法,制定了公司员工跟投房地产项目公司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跟投项目为金科股份2015年6月30日后首次开盘销售的项目,跟投员工投资人则分为必须跟投人和自愿跟投人。其中,区域公司经营班子、投资负责人、区域公司其他关键人员包括营销负责人、工程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成本负责人、财务资金负责人等,必须跟投区域公司管辖范围内符合规定的所有项目;城市公司经营班子及其他关键人员,必须跟投城市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项目;项目制负责人、项目其他关键人员,必须跟投所管理的所有项目。其他员工则为自愿跟投人。在投资比例限额内,首先要满足必须跟投人的跟投,剩余比例方可由自愿跟投人进行跟投。
办法还规定,跟投资金全部由跟投员工投资人自行筹集。跟投员工投资人通过有限合伙企业进行投资,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投资一个跟投项目。同时,有限合伙企业以其实际投入资金金额为限,承担项目公司经营风险和亏损风险。此外,每个跟投项目中的所有跟投员工投资人合计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不超过10%,每个跟投项目中的单个跟投员工投资人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有限合伙企业将按照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2的比例,在项目公司分取利润或承担亏损。
在退出机制方面,办法明确,项目已销售建筑面积达到拟销售建筑面积的90%时,或按照公司有关决定将项目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时,为有限合伙企业退出启动点。退出启动点发生后,由公司选择独立评估机构,参照退出时点项目公司净资产的市场公允价值,由总裁会议批准退出启动点项目公司净资产价值。根据批准的启动点项目公司净资产价值,结合项目公司在退出启动点前的全部利润或全部亏损状况,进行全部利润或承担全部亏损的原则,来计算确定有限合伙企业持有项目公司股权的收购价格。
金科股份今日还公告, 拟与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由后者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然后委托民生银行重庆分行将募集所得资金向公司发放贷款。本次贷款无固定期限,金额为1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