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宁波市副市长王剑侯介绍,宁波市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与中东欧国家全面合作的政策意见,主要包括贸易、投资、旅游、人文四个方面18条措施。
贸易方面,主要鼓励中东欧国家客商到宁波参展给予免补政策;对中东欧企业入驻特色产品常年展给予免补政策;为中东欧国家进口企业设立“特快窗口”;优化、简化中东欧进口商品准入管理机制;中信保宁波公司为中东欧国家企业提供中长期买方信贷保险;简化外汇业务收支管理等。
投资方面,主要包括支持宁波企业赴中东欧开办产业园区及开展其他投资活动;加快宁波保税区中东欧贸易物流园区和慈溪中东欧特色产业园区建设;支持宁波港集团参与中东欧国家港口建设;给予宁波企业赴中东欧投资外汇便利;支持宁波的金融机构向中东欧国家企业和项目提供贷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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