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名“匹凸匹”带来两个涨停,应上交所要求停牌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情况的多伦股份却得出结论:改名不算内幕信息!今日,多伦股份发布了核查进展公告,就上交所提出的三方面问题进行了回应。其中一番关于内幕信息的“自白”让人见识到了公司不以为然的态度,不仅表示经“询问”表示相关人员并未在敏感期买卖股票,更是几乎“叫板”监管部门——若真要就更名进行内幕交易核查,“公司将联系律师事务所,请专业人员对此发表意见”。难道,真要来一场关于什么是内幕信息的法理辩论么?
叫板“内幕核查”
5月11日、12日,依靠“无业务、无人员、无可行性论证”的“三无”更名,多伦股份收获两个一字涨停,由于股价异动,公司被上交所要求自5月13日停牌进行核查。今日,公司发布核查进展,称经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问询,近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同时承诺,在三个月内不策划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等重大事项。此外,公司将于5月26日下午15:30-17:00举行关于更名事项的网上投资者说明会。
由于更名的“突然”和股价的明显异动,多伦股份此举背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也是一大关注点。由此,上交所要求公司提交本次名称变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核查并披露公司董监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最近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对于这个问题,多伦股份的回答可谓“强硬”。公司公告称,经专门“询问”,董监高及相关决策过程中涉及的相关人员(具体名单报交易所备查)近六个月内(2014年11月1日至今)均未买卖公司股票。但随后,多伦股份话锋一转,开始阐述其观点。“经公司调研后发现,任何一家企业将其公司名称变更为其向往的名称,目的是振奋员工、促成业务革新、争取股东及合作方更大的支持,获得在经营管理上的正能量最大化,因此上市的公司名称变更会对其股价有积极影响。虽然如此,但无论在A股市场还是其他股票市场,都没有将名称变更作为内幕信息事项的规定,也没有将名称变更作为内幕信息事项进行核查的惯例或先例。若确有必要,公司将联系律师事务所,请专业人员对此发表意见。”
一方面,公司对于内幕交易的自查是什么样的“问询”、“问询”到什么程度,都未做详细说明,也就是说其自查结论是否真的符合实际尚存在疑问,更重要的是,公司通过上述观点的阐述还表现了内心深处的“不以为然”。
监管关注“更名炒作”
那么,公司更名是否真的不属于内幕信息?记者查阅了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其中对于内幕信息的概念,表述为“根据《证券法》第75条规定,涉及上市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而根据《证券法》第75条的规定,其中除了列举了七项明确属于内幕信息的内容外,还有一条兜底条款,即“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回看案例,尽管更名本身看来并不是已明确规定的内幕信息,但这次更名是多伦股份首次释放了从房地产行业转型为“类金融领域”的重大信号,对公司未来发展影响甚大,且从二级市场股价看,消息发布后,已经明确造成了股价的异动。被监管部门视为“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存在足够的合理性。
就多伦股份“更名”一事,其实上周五证监会也通过新闻发布会进行表态。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指出,证监会将进一步研究公司更名现象对市场和投资者的影响,重点打击利用热点炒作股票的行为。可见,“匹凸匹”已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
或许是为了给自己打气,多伦股份在发布相关核查进展公告的同时,还发布了子公司已经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决定将“匹凸匹”的标签贴到底。4月29日,公司发布公告称设立金融信息服务子公司的议案,今日公司称,近日已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该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登记名称为“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多伦股份这样的态度,究竟是“不惧调查”还是“虚张声势”,恐怕还应以最终的事实说话。但其在公司治理方面确实问题层出不穷。前期,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被上交所公开谴责,已被暂停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资格。上海证监局针对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对外担保、重大诉讼事项及相关进展情况的行为,采取了责令公开说明的行政监管措施。另外,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证监会已于4月29日对公司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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