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号文松绑 新三板挂牌补贴有望持续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曾被认为已走到尽头的新三板挂牌补贴或有望持续。

5月1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下称“25号文”)

25号文明确各地与企业已签订合同中的优惠政策继续有效,此外,62号文规定的专项清理将待另行部署后进行。

所谓的62号文,是指去年12月9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它规定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对企业规定财政优惠政策。并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清理,排查本地区、本部门制定出台的税收等优惠政策。

事实上,62号文出台后,有媒体曾报道,新三板挂牌企业补贴此前在多地被暂停。市场认为各地新三板挂牌补贴可能走到尽头。

而今25号文的发布,改变了这种看法。上海某大型券商场外市场部人士表示,25号文发布后,新三板挂牌企业接受地方政府补助大概率将继续有效,PE、私募、新设企业可在过渡期内继续与地方政府签署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补贴可继续

25号文中还有这样一段内容,明确已出台的优惠政策,有规定期限的,应按规定期限执行;没有规定期限的,要妥善设立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执行;各地与企业已签订合同中的优惠政策,继续有效。

这也就是说,目前各地正在执行的补贴优惠将可以继续,包括新三板的补贴政策。因此25号文的发布也被解读为IPO、新三板等有关的地方政府补助将继续有效,IPO、新三板挂牌企业可以继续申请相关补助。

对于25号文,申万宏源的分析师牟冰旋指出,62号文要求对既有优惠政策进行全面清理,于2015 年3 月前报送财政部并汇总至国务院,并要求建立定期评估、考评监督等长效机制。这实际上完全切断了地方政府和部门在政府收支方面违法违规实施优惠措施的可能性,对优惠措施的清理力度空前。

牟冰旋进一步表示,但自62号文出台以来,引起各地方和企业的广泛重视,执行起来面临很大阻力。因此,本通知是国务院针对62号文的严格政策,分别从过去已出台政策、以后新出台政策和专项清理工作的时间点上留出了缓冲空间。

实际上,根据记者了解,62号文出台之后对于各地新三板补贴政策的影响不大,正是因为上述所说的执行难度较大的原因。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电话联系了多个地方的金融办,存在补贴的地区表示当地新三板补贴仍在进行。一位要求匿名的地方金融办人士表示,补贴仍在低调进行,能补给企业的,都尽量补给。

“新三板各地补贴的情况还是那样,没有听说因为62号文暂停补贴的情况,倒是有一些地区本来就没有新三板挂牌补贴,62号文之后就更不可能有了。”一位中信证券承做新三板业务的人士说。

补贴取消是趋势

“近两年新三板市场与以前区别很大,如果说以前曾经还有企业为了拿政府补贴而上三板的话,那么对于现在想上三板的企业来说,补贴可有可无,有的话最好,没有也能接受。”前述中信证券人士说。

实际上,在一些地区,挂牌新三板的补贴已经取消了。

例如沈阳地区,一位沈阳科技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沈阳地区暂时是没有政策的,原来的文件是已经到期了,后续的政策我们正在跟领导汇报,时间也不是很确定,过一段时间会不会再出台相关的政策我们也不确定。”

但是不管怎样,无论是市场人士还是政府相关人士都认为,未来地方政府补贴退出是一个大概率事件。

一位中部地区高新园区的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肯定要取消的,因为有太多要上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的企业。”

但也有一些企业,因为短期内承担不起挂牌费,寻求政府补贴以顺利登陆新三板。

“出不起挂牌费不代表企业资质就差,有些重资产型企业现金流很紧张,但是公司运营和前景确实很好,这应该也是政府当时出补贴政策的一个原因。”山东地区一家拟挂牌新三板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

但一些中介机构想出了变通的方法,让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承担挂牌费的企业对补贴的依赖度降低。

记者便了解到,有中介机构垫资帮企业挂牌。“我了解到的情况确实已经有中介机构开始做垫资挂牌费用了,垫资会收一定的利息,但企业可以用股权来偿还这笔垫资。”北京地区一家大型券商投行部人士说。

该人士还讲道,这一变通不仅仅针对无法承担新三板挂牌费的企业,对目前正在新三板进行的一些项目也可用股权抵。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申万宏源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