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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股交易的委托方式

来源:中证网 2015-04-07 14: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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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开设B股帐户后即可委托券商代理其进行B股交易。证券商受理委托后,由其场内交易员将委托指令输入交易所电脑交易主机系统,经系统撮合配对后,将成交数据传回券商,在T+3交收。

B股交易的委托方式有:

1、当面委托和电话委托

投资者本人或其指定代理人至证券商B股交易柜台,亲自填写委托单,即为当面委托。目前居住在境内的B股投资者或在境内有其指定代理人的投资者较多采用这种方式。

投资者本人或其指定代理人通过电话、传真、电传等通讯方式向证券商下达买卖指令,一般称为电话委托。大多数B股投资者(包括个人、机构和各类基金)居住海外,进行股交易时,较多采用长途通讯方式,将委托指令下达给境内券商,或通过B股海外代理商进行买卖。这些海外代理商一般也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传达交易指令。这类委托均属电话委托。

电话委托是B股投委托常用的方式,因此,证券营业部电话录音(或传真件)保存至关重要,一般要求保留较长时间。

2、限价委托和市价委托

按B股委托价格区分,B股委托可分为限价委托和市价委托。

所谓限价委托,即投资者委托时,所有委托要素都已确定,包括品种、数量,买卖方向及价格等。券商只须按其指示,及时向交易所主机申报即可。按委托有效期限长短进行划分,限价委托又可分为当天有效、五天有效或有效直到取消(GOOD TILL CANCEL)。

市价委托,是投资者除价格外其他要素全部确定的委托方式,市价委托在国外较为常见。由于B股市场的投资者基本为海外投资者,所以他们下单时经常使用或参照国际市场上的一些报价方法,目前券商受理 市价委托主要有以下几种:

(1)保证成交委托(Market Order)

这种委托要求在市场上以卖出价成交买单,以买入价成交卖单,原则上只要成交,价格不限,而且必须马上成交,作为券商,有义务以市场最有利价格为投资者成交。

(2)最低限量成交委托(ALL 0R Noting)

这种委托一般限定价格范围,主要是要求保证成交达到一最低限量,考虑到投资成本或投资组织问题,一些基金投资者经营要求委托须达到一定量才愿成交。一般券商应等到一定量的对应盘出现后才一笔挂入,保证其有量成交。

(3)小心作主委托(Careful Discretion)

这种委托一般是由于投资者一天内委托一笔数量较大的订单,为不影响市场,交由券商作主,由其在一天内以市场均价全部做成。这种委托对一些基金投资者而言,非常重要,是目前B股市场适用最多的一种市价委托方式,也是对券商要求较高的一种委托方式。一般情况下,券商须凭经验判断。在市场上分时间段,替投资者完成该项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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