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证券要闻 - 正文

上交所:推进注册制改革 新兴板门槛高于创业板

来源:经济观察网 2015-03-21 11:25:3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导语:上交所3月30日召开网络新闻发布会透露,目前,注册制改革方案的讨论已经比较深入,IPO审核放在交易所是主流方案。上交所正全力配合推进注册制改革。此外经济观察网获悉,新兴板有关方案已经上报中国证监会。

经济观察网记者 彭友 上交所3月20日召开网络新闻发布会透露,目前,注册制改革方案的讨论已经比较深入,IPO审核放在交易所是主流方案。上交所正全力配合推进注册制改革。

上交所透露,现行IPO规则体系是以核准制的思路构建的,与注册制的内在要求存在较大差距,需要对规则进行全面的“立改废”,构建与注册制相适应的新规则体系,比如,建立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审核规则、突出中介机构的作用和责任、强化事后责任追究等,都要落实到具体规则中。

新兴板设置门槛高于创业板

此外,结合注册制改革,调整发行上市条件,上交所积极探索股票市场内部分层,推进新兴产业板建设,提高上交所市场的包容性和覆盖面。

经济观察网获悉,目前,新兴板有关方案已经上报中国证监会。“新兴板将设置相对创业板较高的财务门槛或市值要求,并不等同于创业板。”

去年两会期间,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正式提出《关于完善资本市场体系,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提案,建议在上交所专门设立新兴产业板。去年5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增加证券交易所内部层次”,上交所围绕市场内部分层、蓝筹股市场建设,并结合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积极开展研究,加快推动新兴板的建设工作。

上交所解释称,新兴板是上交所从资本市场层面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而设立的新板块,重点服务已跨越创业阶段、经过发展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兴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总体框架下,新兴板将设置相对创业板较高的财务门槛或市值要求。可见,新兴板并不等同于创业板。新兴板将与创业板市场错位发展,共同服务于新兴企业、中小企业上市融资。

近年来,盈利能力不佳的互联网企业频频海外上市,如何吸引其回国上市,也是一大考量。3月12日,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在北京中关村调研互联网金融垂直搜索平台融360时,提出希望“融360”等互联网企业在境内资本市场上市。在上交所看来,类似企业未来或可在新兴板上市。

上交所坦陈,早期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不发达,A股上市门槛较高,互联网行业受外资行业准入政策限制较多,很多互联网企业为了筹集发展资金,不得不在境外搭建“红筹+VIE”架构,筹集海外资金并在境外上市。

“随着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发展壮大,未上市的互联网企业应无需搭建‘红筹+VIE’架构、筹集海外资金并在海外市场上市。对于这类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未来新兴板可以支持其在A股市场发行上市。同时,上交所也正在积极研究推动已经搭建‘红筹+VIE’架构或已在境外上市的互联网企业在境内上市的相关问题。”上交所在发布会上如是表示。

自贸区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

此外,发布会还介绍了自贸区的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情况。

据悉,该平台定位主要包括:为自贸区企业的融资提供服务;通过自由贸易账户与交易平台,使境外投资者参与股票、债券、基金市场等;探索外资参与一级市场,包括引入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境内新股发行询价配售,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代理客户参与跨境投资提供交易服务;探索符合条件的境外企业发行人民币债券等。

去年“两会”期间,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透露,证监会已批准上交所建设上海自贸区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国际板问题目前没有任何进展。上交所提出在自贸区搭建一个面向国际投资者的金融交易平台,并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支持。

债券规则征求意见

在当日的发布会上,上交所还发布了《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上述的三个征求意见稿于3月20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上交所对现行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私募债券相关业务规则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和整合。其中,修订后的《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修订后的《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对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行为进行了规范。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强化债券分类及动态管理;二是简化上市流程;三是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优化信息披露程序;四是强化债券存续期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五是完善自律监管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上证50ETF期权运行平稳

上交所还披露了上证50ETF期权上市以来运行情况和近期优化股票期权机制的相关安排。

据悉,2015年2月9日上证50ETF期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拉开了我国期权市场的序幕。至3月20日,上证50ETF期权共有88个合约挂牌交易,合约日均成交量25283张,其中认购期权11510张、认沽期权13773张,权利金日均成交金额0.23亿元,日均持仓(未平仓合约数量)43452张,成交持仓情况符合预期。当月合约较远月合约成交活跃,成交占比为65.26%,符合国际期货、期权市场常态。

数据还显示,截至2015年3月20日,期权合约日均成交量与持仓量之比约为0.69,低于美国市场期权交易开展初期的水平,显示投资者持有合约意愿较强,总体较为理性。同期,共有2597个账户参与过交易,其中自然人投资者2458户,机构投资者139户。8家做市商做市积极,报价比较合理,近月合约报价平均价差保持在5.66%以内。做市商成交与持仓占全市场的80%左右,与国际市场期权推出初期情况接近,如香港期权市场推出前两年,做市商成交占比也大约为85%。

市场风险方面,至3月20日,共有42个期权合约触发190次熔断,熔断期间市场获得了“重新研判”的时机,有效防范了市场波动风险。同时,期间期权市场未发生保证金不足、持仓超限或其他风险事件。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