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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失效 多伦股份信披涉嫌违规

来源:大众证券报 媒体 作者:何玉晓 2015-03-19 10: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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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网多伦股份(600696)实控人变更再次出现戏剧化的一幕。与此前李勇鸿“偷偷”将股份转给鲜言致公司易主不同,多伦股份昨日发布实控人变更协议未能生效的公告,原因是“新主”未能按照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值得一提的是,该协议最后付款日期为2月15日,而多伦股份昨日才发布协议失效公告,且作为协议方的鲜言同时又兼任多伦股份董秘,理应在第一时间获知协议是否失效。上海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的吴立骏律师认为多伦股份上述行为属于信披违规。

失效一个月才披露

多伦股份在公告中称,公司近日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多伦股份股权转让事项进展情况的问询函》及《关于督促多伦股份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向实控人核实股权转让协议执行情况。经向实控人询问,多伦股份收到回复:截至上述协议约定的最后付款日期,殷群未能按照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故上述协议未能按照约定生效,多伦股份实控人将不会变更。

去年11月12日,多伦股份实控人分别持股100%的两公司与殷群达成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分别持有的多伦投资(香港)有限公司51%、49%的股权 (即其间接持有的多伦股份5.87%股权)转让给殷群。如果协议成立、生效并履行完毕,殷群将成为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协议,殷群自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15日止,分批支付股权转让款共4亿元。协议最后付款日期为2月15日,按照常理,公司2月15日之后就应该知道协议是否失效,但多伦股份直到昨日才发布协议失效公告,且作为实控人的鲜言同时又兼任多伦股份董秘,理应在第一时间获知协议是否失效。吴立骏律师接受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实际控制人未变更的情况属于《证券法》中规定的重大事项,属于具有强制性应当及时披露的信息范畴,延迟披露该重大信息的,即属于信息披露违规。”

值得一提的是,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可以看到,殷群表示之所以收购股权,因对多伦股份发展前景看好,希望通过间接收购并控制多伦股份,以上市公司为产业发展平台,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既然看好多伦股份的发展前景,殷群为何在签订协议后却又未按约支付转让款?协议失效前,殷群已支付多少转让款,还是根本没有支付?值得关注的是,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失效无需通知或确认等任何程序。”昨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多伦股份证券事务部电话,试图了解上述疑问,但截至发稿电话仍无人接听。

多次“出尔反尔”

事实上,这不是多伦股份第一次信披出现问题,也不是公司第一次发生“出尔反尔”的情况。目前主营房地产综合开发和物业管理的多伦股份已经历多次实控人变更,随着陈隆基、李勇鸿、鲜言轮番成为公司实控人,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一再变更,从陶瓷业务到地产、矿,此后又回归地产,再将赖以生存的地产资产出售。

于2011年底成为实控人的李勇鸿,曾承诺未来12个月不会转让公司股份。然而不足半年,李勇鸿却悄然将股份转给鲜言,并未进行信披。为此,上交所2012年12月对其予以公开谴责,并抄报上海市政府,同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同时,鲜言也因未及时履行信披而被证监会立案稽查。吴立骏律师告诉记者,其代理的8位股民向多伦股份实控人鲜言因证券虚假陈述的股票索赔一案获得上海市第一中院的判决全部支持,由于鲜言开庭经法院合法传唤后未到庭,法院已经缺席判决鲜言承担全部股民诉讼请求的索赔金额,目前此案在公告送达中,待公告送达完毕后,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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