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13日发布通知称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和下放90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0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2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保留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同时,建议取消和下放18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将5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从具体内容来看,原属于证监会审批的期货交易场所上市、修改或者终止合约审批;期货交易场所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审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新增股东或原股东转让所持股份审批;证券交易所上市新的交易品种审批等项目,均已被取消。业内人士表示,上述审批项目的取消,为未来注册制改革进一步扫清了制度障碍。
另外,原属于保监会的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及改变组织形式审批;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设立、合并、分立、关闭、清算等事项审批;保险公司可投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核准等审批事项也均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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