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午间,威华股份发布公告称,3月11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华书面通知:因个人财务安排,李建华于3月11日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81.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47%,减持均价为16.29元/股,照此计算,此次减持金额为1.76亿元。减持后,李建华继续持有公司股份14137.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8107%,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在此之前,2014年6月30日至2015年1月6日,李建华及其女儿李晓奇累计减持威华股份36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383%,合计套现约8.31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1月交易期间,威华股份实际控制人违反了交易规定,在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以后,并未发布权益变动报告,而继续卖出股票。深交所决定,2015年1月13日-2月26日,对李建华和李晓奇的相关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交易措施,限制在此期间卖出威华股份股票。
自2013年11月以来,威华股份因赣州稀土借壳而备受资本市场关注。不过,这项交易在今年划上了句号。今年2月,威华股份发布《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情况说明暨股票复牌》公告称,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经1月21日并购重组委2015年第6次并购重组委会议审核未获通过。2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做出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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