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风神股份发布公告显示,风神股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风神股份如存在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
对此,记者联系到风神股份,其公司相关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已经收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监管处罚决定书。风神股份在2011年和2012年的年报中涉嫌造假,不过在2014年4月份的时候,公司会计已经对这两年的财报进行调整和更正”。
上述人士同时表示,“涉及此事的相关公司人员风神股份内部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进行处理,包括辞去财务总监,原公司董秘也已经离任,公司认为这方面的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
不过即使风神股份面临退市风险,记者发现连续两日风神股份股价都是上扬走势。
风神股份相关人士回应称,“有关风神股份所面临的退市风险,公司正在和律师及上交所进行沟通,有需要进行公告的信息,我们也会及时的发布公告”。
至于风神股份受到证监会处罚但是公司股价不跌反涨的原因,该人士表示,“我只能说股价受到的影响是多方面的,而且我也说过,这件事其实在2014年已经得到了解决”。
对此,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向本报记者表示,风神股份因为年报造假一事被处罚体现出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的思路,“但是从处罚的具体内容,以及从虚增和虚减的利润金额对公司的影响来看,如果风神股份年报造假事件仅仅以处罚60万元结束,并不能对A股上市公司起到一个警示的作用”。
公司称此事去年就在处理
3月6日,风神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对郑玉力、范仁德等七人实施责令参加培训措施的决定》,内容显示:郑玉力、范仁德、肖志兴、马保群、齐春雨、张晓新、冯耀岭涉嫌2011年和2012年年度报告会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风神股份公告中的数据显示,2011年风神股份退赔、返利、三包优赔业务入账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不符,从而虚减利润759万元。而在2012年,风神股份虚增主营业务收入1.28亿元,虚增主营业务成本1.03亿元,从而虚增利润2002万元。
记者翻看公司2011年年报发现,营业总收入达到了102.29亿元,相比2010年同期增长25.95%,而净利润则是达到了2.34亿元,同比上涨53.38%。而2012年公司营业收入为90.22亿元,比2011年减少11.79%。净利润为2.72亿元,比2011年上涨了16.61%。
资料显示,以上七人在2011年和2012年期间,分别担任风神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风神股份 2011 年和2012年年度报告上签字确认意见,对公司信息披露负有责任。
对此,沈萌向记者表示,“公司在2011年和2012年虚减和虚增的净利润数额对于公司当年的业绩的影响不可谓不大,不仅如此,这些造假的数据,对公司当年在股市上的表现可以说是直接影响公司股价走势”。
而风神股份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以上这些人都已经受到了公司处理,公司在2014年4月份时候已经对此事有一个明确的表态”。
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12月18日和2015年1月9日,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对该公司下发了《调查通知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在被立案调查之后,风神股份公司及当事人均提出了申辩,不过河南监管局宣布现在已经调查和审理终结,并给出处罚结果:对风神股份以及原风神股份董事长现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党委副书记曹朝阳、现任董事长王锋等8位高管给予警告处罚,并处以60万元、10万元、6万元、5万元的罚款。
沈萌表示,“证监会这些年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力度显著加强,不过从目前的处罚力度来看,60万元的罚金实在不算多”。
股价不跌反涨
值得一提的是,即使风神股份已经面临退市的危机,但这丝毫没有妨碍到风神股份股价在股市上的表现。截至昨日收盘,股价报收17.05元/股,涨幅达到了5.9%。
对此,沈萌表示,“上市公司有负面消息,公司股价不跌反涨,说明上市公司股价是脱离公司的基本面的,可以看出中国股票市场一直处于一种独立的、短期投机炒作的状态。国家也在强调要抑制这种投机性和概念性的炒作,这是不利于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如此投资,显然也是非理性的。”
从以往证监会的查处情况来看,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近年来呈现出一些新变化,包括:不披露担保和关联信息;编造重大事实粉饰业绩,严重不诚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与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多种违法行为交织进行等。
有市场人士表示,有必要加强对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领域的处罚力度,大幅提升其违法成本,有必要建立针对信披违规违法公司、机构的集体诉讼制度,为投资者维权提供便利,对相关违法违规机构予以足够的震慑。
而沈萌向记者表示,对上市公司来说,风神股份违法将业绩上调这么大的比例,如果加上对公司股票市值的影响,利润带来的影响将进一步放大。因此,仅仅60万元的处罚金额对风神股份来说就是隔靴搔痒。如果风神股份年报造假事件仅仅以处罚60万元结束,这甚至相当于变相鼓励上市公司进行财务报表业绩造假,“对于这类公司,国家应该给予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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