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2014年自律监管工作报告》。报告从提高监管透明度、优化信息披露手段、强化市场异动监管和加快监管方式转型等七大方面,对上交所2014年的自律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
报告指出,交易所作为市场自律监管主体,处于市场监管的一线,具有快速、灵活响应市场变化的先天优势,在保障市场公平、规范、稳定运行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到交易所,上交所应进一步加快监管转型步伐,秉承“依法监管、阳光监管”理念,全面推进交易所自律监管工作向市场化、法治化、公开化、国际化转变。
报告表示,2014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上交所锐意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对改革创新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以沪港通为代表的市场创新等业务平稳推出。在股票、债券、衍生品与国际化四大战略加速推进下,上交所的自律监管工作呈现“法制型”、“阳光型”、“主动型”、“科技型”、“均衡型”、“协作型”和“服务型”七大特点,市场自律监管工作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首先,在制度建设方面,上交所始终贯彻自律监管法制化原则,强调“规则先行”,注重发挥规则统筹制定工作在自律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不断提高自律监管工作的透明度,不断强化“阳光型”自律监管理念。其次,在上市公司监管方面,优化信息披露手段,研推“主动型”上市公司监管模式,不断优化信息披露直通车功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快速反应力度,提高热点事件处置能力;积极推进分行业监管和分类监管,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积极化解市场风险。再次,在市场异动监管方面,强化“科技型”自律监管手段,广泛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初步实现了从以往的人工经验判断的传统监管模式到技术导向结合人工经验判断的监管新模式;多维度拓宽线索来源,提升挖掘违法违规线索的能力,与稽查执法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市场异常交易监控与调查,维护市场交易秩序。2014年累计调查处理异常交易271起,上报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各类案件线索100余起,为稽查执法提供了大量案件线索。第四,建立健全了市场异常波动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应急处置措施,并建立了市场异动舆情信息快速响应机制。第五,通过构建“协作型”自律监管体系,加快监管方式转型。第六,继续全面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聚焦“服务型” 投资者保护导向。第七,审议纪律处分事项38件,实施多起公开谴责、通报批评、公开认定一段时间内不适合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等纪律处分。
报告对2015年上交所的自律监管工作进行了展望。下一步,上交所将以监管转型为动力,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机制和方式,督促市场各方归位尽责,降低市场成本,提升市场效率,切实发挥交易所在“两维护一促进”中的作用,更好地承担建设“三公”市场的责任。一是确立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继续推进自律监管工作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型。二是完善监管自律规则体系,推动股票注册制改革工作。三是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加大投资者保护服务工作。四是创新市场监管手段,全面配合委托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