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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锦股份控股股东向振华石油转让股权 背后寓意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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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锦股份(000059)2月3日晚公告,公司2月3日收到控股股东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与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意向书》,华锦集团拟向振华石油转让不超过24600万股的华锦股份的股权,股权转让对价为6.10元/股

公告显示,股权转让前,华锦集团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50.86%,社会公众持有剩余49.14%的股权。转让后,华锦集团股权比例将降至35.4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振华石油持股比例为15.38%。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此外,振华石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华锦集团与振华石油的股权转让行为,没有改变华锦集团在华锦股份的控股地位,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仍为华锦股份实际控制人,因此,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华锦股份为国内大型尿素生产商之一,主营化学肥料的生产与销售。而公司控股股东华锦集团是一家跨地区经营的大型化工企业,是中国500强企业和中国石化百强企业之一。从主营业务上看,两者均隶属于化工行业。

公开信息显示,振华石油是专业化国际石油公司,是国家重点支持的主要从事石油产业投资、海外油气勘探开发、国际石油贸易、石油化工等业务的企业。从业务上看,油气田上游业务开发、原油成品油贸易是振华石油更为擅长的领域。此次振华石油跻身华锦股份第二大股东位置,不知是否会给华锦股份未来的战略发展带来一定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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