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晚间,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公告,由于徽商银行的若干先决条件仍未能达成,且公司与徽商银行未就继续交易达成协议,认购事项已根据协议条款于2015年1月31日终止。
公告称,根据补充协议二的约定,徽商银行已于2015年1月16日将国美电器因认购事项而支付的所有款项(连同利息)全额退还。
尽管与徽商银行的认购事项终止,国美电器称已在积极推动并搭建金融服务平台来巩固并提升集团“开放式全渠道零售商”战略的竞争优势。
国美电器董事会认为认购事项的终止不会对集团的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有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资料显示,2014年11月11日晚间,国美电器曾宣布,公司拟以逾12%溢价策略性入股徽商银行5.41%股份,涉及资金约24亿港元。
根据公告,国美电器拟按每股3.8港元认购徽商银行6.325亿股新H股,相当于徽商银行经扩大后已发行股本5.41%,涉资约24亿港元。此次认购价较11月11日徽商银行收盘价溢价12.43%。
11月26日,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宣布,其认购徽商银行股份事项将作出调整。
国美电器表示,为了顺利推进认购事项的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该公司与徽商银行于11月26日签订补充协议。
据此,双方同意对认购事项的认购股份数由6.325亿股新H股调整至4.71亿股新H股。
经调整认购股份约占徽商银行目前已发行股本的4.26%及约占徽商银行透过经调整认购股份发行而扩大后已发行股本的4.09%。
由于签订补充协议及对认购事项的认购股份作出调整,认购事项的总代价亦由24.04亿港元减少至17.9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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