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要求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吨,非居民不低于1.4元/吨;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吨,非居民不低于1.2元/吨。遵循的标准是“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通知要求1)加大污水处理费收缴力度;2)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3)鼓励社会资本投入;4)确保配套措施落实到位;5)做好信息公开和宣传。
点评:
2014年发布过相关政策,此次发改委《通知》较前期收费标准有所不同。发改委、财政部和环保部2014年9月发布了《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五项主要重金属(铅、汞、铬、镉、类金属砷)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4元等,并要求在2015年6月底前落实。此次《通知》要求每吨水非居民用户收费不低于1.4元,一般情况下1吨污染物的当量值一般大于1吨水。
我们认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提升主要有以下意义:
1)提升政府污水收费收入,提升政府支付污水治理费能力;2)排污指标超过国家标准的企业执行更高的缴费标准且惩罚力度大,提升污染严重的企业治污需求;3)提升工业企业污水治理零排放和中水回用需求,利好工业水处理企业;4)推动PPP、BOT和股权合作模式落地,提升污水处理的市场化和效率,利好签订PPP项目的公司;5)政府支付能力的提升将有助于治污企业未来收入,因政府污水收费提升、是按照合同定期调整污水治理补贴和运营服务费,有利于污水治理企业提升收入。6)利好工业园区治污企业,因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是治污企业与污水排放企业协商确定污水处理费,除了具有规模效应外还具有议价能力。
投资策略:我们认为政策不断推出和完善终将使市场预期变化,预计2015年污染治理需求增加致使企业业绩的提升将消化环保行业的高估值,最终体现投资价值:
积极布局1)市政水处理企业:碧水源、洪城水务、首创股份和瀚蓝环境;2)市、乡镇污水处理企业国中水务、国祯环保;3)工业水处理具有零排放、中水回用技术企业万邦达、中电环保等;3)签订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的上市公司中滔环保、中电环保和碧水源等;5)具有签订PPP项目优势的上市公司碧水源、万邦达、首创股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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