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7日,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全资附属公司Ballina Enterprises Limited与长虹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订立该协议。
据此,长虹发展有条件同意出售及转让而新世界发展有条件同意购买及承让出售股份及出售贷款,出售股份相当于新碧全部已发行股本的40%,出售贷款乃于完成日期当日新碧结欠卖方的全部无抵押免息股东贷款,不超过9.88亿港元。至此,此次交易的总收购代价为17.79亿港元,以现金向卖方支付。
于公告日期,新碧由新世界发展拥有50%股份,长虹发展拥有40%,另外Good Step Profits Limited拥有10%股份,而Good Step乃新世界发展若干附属公司的主要股东。
于完成时,新世界发展将持有新碧的已发行股本的90%,而新碧将成为新世界发展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长虹发展乃周大福有限公司的联系人,周大福连同其附属公司拥有新世界发展的已发行股本约43.35%。
长虹发展乃周大福的联系人,周大福连同其附属公司拥有本公司的已发行股本约43.35%。因此,长虹发展乃新世界发展的关连人士,而收购事项构成其关连交易。
另据公告,收购事项将于该协议所载条件达成后第三个营业日或卖方与买方书面协定的其他日期完成。于完成时,新碧将成为新世界发展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
资料显示,长虹发展的主要业务是投资控股。新碧是一家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并为投资控股公司,主要资产是该等物业。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该公司未经审核综合亏损净额是110万港元。据悉,长虹发展于2010年以4美元成本购买出售股份,于2014年6月30日,该等物业的账面值约为24.24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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