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近日表示,暂定于2月推出沪港通下A股的卖空服务,并于1月31日举行推出前测试。与此同时,港交所公布最新沪股通A股卖空的规则,港交所可以设置附加的价格限制来阻止卖空盘价格虚高,导致卖空限额用光,而新规将在香港证监会批准之后确定推出卖空功能的确切日期。
27日消息,在提供的卖空服务中,沪股交易禁止做无担保卖空,且港交所设置了两类强制申报的要求,包括券商必须提交每周卖空报告,券商应就一周内任何一只卖空证券的未平仓余额及归还已借入股票给股票借出方,提交报表给交易所,并应该于下一周的第一个工作日提交。
另外,券商要提交大额未平仓报告,在每周最后一个交易日收市后,持有的未平仓卖空证券数量,若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或有关的卖空证券占已发行股份总数0.02%,必须申报;每只卖空证券的卖空数量设有限制,每日限额为1%,累计限额为连续10个交易日的5%。港交所将在每个交易日于网站公布每只卖空证券的资讯,包括可卖空的股数结余、每只股票的卖空成交等。
其实早在1月10日,港交所已经组织了57家券商就沪港通A股沽空服务进行了市场测试,此外,有媒体获悉,港交所在17日又组织一次沪股通股票沽空功能的演练,过程顺利。
有媒体获悉,近期关于沪港通政策的完善措施将陆续出台,除了沪港通下A股沽空服务外,港交所预计3月实施另一项系统优化措施,可便利透过托管商持有A股的机构投资者,令其在遵守内地前端监控规定的同时,无须在卖出交易执行前要把股票从托管商转移到经纪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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