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网政泉控股与方正证券董事会席位之争进一步升级。方正证券(601901)今日公告,公司第二大股东政泉控股以其股东权利无法实现、合法权益被严重侵害、方正证券违约为由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方正证券提出仲裁申请,并提出了包括改选董事会、支付30亿元作为其合法权益损失的赔偿等多项仲裁请求。
2014年12月4日,政泉控股根据此前签订的购买资产协议,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方正证券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于2015年1月5日向方正证券送达了仲裁通知及随附的 《仲裁申请书》、《仲裁补充申请书》等资料。
根据上述资料,政泉控股提出了对方正证券的多项仲裁请求:包括要求方正证券提供自2014年8月11日以来,股东名册、历次股东会会议记录、股东代表会议签字文件及股东会决议、董事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签字文件及董事会决议;提供自2014年8月11日以来,全部财务账目、会计凭证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立即召开股东大会,改选董事会、监事会;即日起自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完毕前,停止一切董事会会议、停止对外发布任何与改选董事会、监事会无关的决议;承担仲裁费用;支付30亿元作为其合法权益损失的赔偿。
方正证券表示,本次仲裁尚处于受理阶段,尚未开庭审理。政泉控股已经通过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向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本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30亿元财产。截至目前,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已经冻结本公司自有资金17.73亿元。该等财产保全事项已经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存在发生重大风险的可能性。
据了解,2014年1月,政泉控股、方正证券等签订了相关资产协议,约定方正证券换股吸收合并民族证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民族证券原股东即成为了方正证券的股东。2014年8月,政泉控股正式成为方正证券第二大股东,依法持有方正证券21.86%的股权。政泉控股称,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方正证券应适时召开股东大会重新选举董事会。但时至其申请仲裁之日止,方正证券仍未按相关资产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这是方正证券进入2015年以来,发布的关于公司的第三个负面消息。此前,方正证券于2015年1月1日公告称,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收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政泉控股申请保全本公司名下价值30亿元财产。1月6日,方正证券公告称接到控股股东方正集团通知,2015年1月4日公司董事余丽女士、李国军先生应相关部门要求协助调查。
对于方正证券与政泉控股内部斗争,有股民表示,“方正证券内部互相斗争,我们股民损失谁负责?没有人管吗?”对此,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维权律师吴立骏表示,“只要是信息规范的披露,股民如果仍然认为内斗情况下,股价不会受到影响而继续持有,那么股民因持有而增加的损失,只能由股民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