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投资能力较强的私募大佬们,投资新三板有自己的长远打算—分享企业成长的收益,颇有如PE、VC一样的雄心,这是私募投资转型的新方向。
这种转向从新三板产品设计上可见一斑。记者了解到的私募新三板产品投资年限大多是2+1或更长时间。和聚投资董事长于军表示,新产品将封闭运作,可能会有定期报告给投资者,了解投资和收益情况,每结束一个项目都分红,未来还可能在合同里注明,企业如有转板可能,产品投入时间会更长,如果投资者不愿意延期,他们会自己接过来。
而私募的投资标的也不仅仅局限于已挂牌企业,一些私募还试图在拟挂牌企业挖掘好标的,比如鼎锋资产就投资了十几家拟挂牌企业。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莹毅表示,有些机构投资者甚至在企业股改前就介入,把挂牌新三板作为对赌条款写入合同,因为设立了专门团队的私募有实力去考察企业、给企业定价,尽管这个过程困难重重,但是挂牌前的投资成本更低,原始股未来增值空间非常可观。
目前新三板市场相关制度规则尚待完善,不少私募人士对于未来可能推出的分层制度、竞价制度、转板制度都抱以极大期待,而这些可能并不遥远。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负责人曾公开表示,“竞价交易和分层管理今后一定会推进。”在企业分层后,上层大企业会有更多人追逐,可采用竞价交易;中层企业更为券商所熟悉,在做市制度下运行会有较合理价格;下层小企业风险较大,投融资双方可协议交易。杨莹毅认为,分层制度可以解决不同质量、不同水平的企业都挂牌新三板的问题,也为投资者提供参考,根据不同层次选标的、定价格会相对容易。
私募则未必都会找上层大企业,他们会综合考虑介入成本、收益、风险等因素。于军认为,私募会寻找确定性和成长性之间的平衡点,大企业确定性强、投资的人多,收益却不会太高,小企业成长性强、收益空间大,但风险也比较大,需要权衡得失。
此外,私募还可以以另一种方式参与新三板。近期证监会表示,支持私募基金等机构经备案后开展做市业务,门槛是实缴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亿元,财务状况稳健,且具有相适应的人员、制度和信息系统。有私募人士向记者表示,未来有可能的话愿意成为做市商。
私募的投资退出也有更多想象空间,2014年10月,证监会发布《支持深圳资本市场改革创新意见》,允许符合一定条件但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科技创新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满12个月后到创业板发行上市。一些私募认为,转板将会是未来重要的退出渠道。
当然,先行者毕竟是少数,有私募人士表示,目前主板投资已经能满足需求,新三板市场流动性不及主板,制度尚不完善,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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