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首度披露了
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原则及框架。宋丽萍总经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强调:“直接退市、快速退市和杜绝借壳炒作现象,是我们设立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基本原则。”宋总同时表示:直接退市制度新增了两个退市标准,最近三年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或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公司股票都在退市之列。
宋丽萍总经理的这次关于创业板退市制度问题的访谈,让投资者对该项制度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不过,这项制度何时能够推出,目前充满悬念。该制度之所以千呼万唤不出来,究其原因在于,创业板直接退市有“三难”。
一难,创业板直接退市制度的完善并不容易。目前主板退市制度基本上形同虚设,它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是创业板直接退市制度所要克服的。比如,主板退市制度存在一个致命的问题,那就是造假上市的公司一旦成功上市,这家造假公司是不会被退市的,这显然是对造假上市行为的极大纵容。
二难,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难以保护。创业板直接快速退市,显然涉及到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问题。根据宋总的构想,第一步,在公司实施退市前,将给予3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时间,便于投资者处理手中持有的股票;第二步,公司退市后将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给投资者提供一个可以进行股份转让的渠道和平台。从第一步来看,一旦退市,股价暴跌,投资者蒙受损失不可避免;而第二步则是重复主板退市的做法,对于保护投资者利益意义有限。而在这个问题上,引进集体诉讼制度是一个好办法。
三难,退市制度执行难。虽然主板市场的退市制度并不完善,但它毕竟是推出来了,最终形同虚设,遇到的就是执行难问题。作为创业板退市制度是不是有能力解决这个问题,同样是一个现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