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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认购权证:行权期延长至三天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高建锋 陈静 2006-11-23 08: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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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钢股份(000898)今日公告,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鞍钢集团同意将“鞍钢JTC1”认购权证的行权期延长到三个交易日,行权日为2006年12月1日、4日、5日。

  根据2005年12月1日鞍钢集团的公告书,“鞍钢JTC1”认购权证将于2006年12月5日存续期满,行权日为2006年12月5日一天。

  近日,鞍钢股份获悉有部分投资者反映“鞍钢JTC1”认购权证行权期短,为保证“鞍钢JTC1”认购权证持有者有充分的时间行权,鞍钢集团同意将“鞍钢JTC1”认购权证的行权期延长到三个交易日,行权日为2006年12月1日、4日、5日。鞍钢股份表示,这种调整是从保护投资者利益角度出发而做出的,对公司股票及权证没有影响,除上述事项外,“鞍钢JTC1”认购权证行权的其他相关安排未变更。

  鞍钢股份董秘付吉会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大股东延长认购权证的行权时限的原因有两点:一是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使其有足够时间享受认购权证的权利;二是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武钢权证部分行权失败的教训。

  资料显示,在股改过程中,鞍钢集团承诺,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5股股票和1.5份行权价为3.6元、存续期为366天的欧式认购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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