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日前发布公告,将于本周五审核马钢股份和新钢钒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申请,这意味着首批上市公司发行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或将面世。业内人士介绍,这种可分离债把转债的股性部分分离出来,以股本认股权证的形式发行。在股改所产生的权证陆续到期、备兑权证尚未推出的情况下,这种认股权证的推出有望丰富市场的交易品种。
根据两公司此前的公告,马钢股份拟发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可分离转债,期限5年,每张债券的认购人可以获得不超过23份认股权证。新钢钒可分离债发行规模将不超过32亿元,期限6年,每张债券可获得25份认股权证。
自中国证监会5月发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之后,已有新钢钒、马钢等多家上市公司公告通过发行可分离交易转债的议案。业内人士介绍,这两只即将上会的可分离债并非国外标准的可分离交易的可转债,由于投资人只能行权,不能将权证和企业债合二为一转股,所以本质上是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据了解,这种认股权证是否行权,决定于上市公司将来是否自掏腰包还本付息。由于可分离交易的转债不存在转股的问题,投资人获得权证后,在特定的期限内可以行权,相当于上市公司向行权的投资人增发新股,上市公司可以用行权获得的资金对可转债还本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