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期配合交易所进行的投资者教育活动中,笔者发现许多投资者对权证作为投机工具的特性认识较为充分,而对权证所能发挥的其他作用往往不太关注。事实上,过分注重权证的投机功能,而忽视权证所拥有的投资、避险和套利功能,颇有些“买椟还珠”的意味。
投资功能
相对股票而言,一些认购权证具有成为投资工具的良好潜质。以万华HXB1为例,它的行权价为6.38元,行权比例为1:1.41,即到期时持有 1份权证拥有以6.38元购买1.41份G万华股票的权利,2006年7月12日,万华HXB1收盘价格为12.804元,如果投资者以该价格买入1份万华HXB1,在权证到期时,只要G万华价格高于(12.804/1.41+6.38)元,即15.46元,投资者就可以获利,而当日G万华收盘价格为15.49元,如果投资者是买入G万华股票,则在权证到期时,只有G万华价格高于15.49元,投资者才可以获利。显然,如果当日在9个月的投资期限下选择G万华和万华HXB1中的一个进行投资,应当优先考虑保本点更低的万华HXB1。在此前,投资者应当注意到东方证券、基金安顺等相继公告持有万华HXB1超过权证可流通数量的5%,这反映出这些机构投资者已经充分认识到万华HXB1作为投资工具的优势并加以利用。
避险功能
由于认沽权证代表到期时持有人卖出标的股票的权利,因此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在合适的价位上买入相应的认沽权证并持有到期,以此来规避到期时股票价格下跌的风险。
以华菱JTP1为例,它的行权价格为4.769元,行权比例为1,2006年7月18日,华菱JTP1收盘价格为1.24元,G华菱收盘价格为3.79元,如果有投资者持有1股G华菱,为规避20个月后股票价格下跌的风险,可买入1份华菱JTP1并持有到期,这样,如果到期时G华菱价格低于4.769元,投资者就可以选择行权,而如果届时G华菱价格高于4.769元,投资者放弃行权,从而有效规避到期时G华菱价格低于4.769元的风险。应当指出,投资者实现避险目的需要付出避险成本,在上述G华菱的避险操作中,投资者付出的避险成本为(3.79+1.24-4.769)元,即0.261元。
套利功能
同样是对于认沽权证,同时持有等比例的认沽权证和标的股票,可以确保到期时获得的现金流入不低于行权价,这使得如果构建认沽权证和股票组合的成本低于到期时的现金流入,投资者就可以获得无风险套利机会。以沪场JTP1为例,2006年3月31日,沪场JTP1收盘价格为1.792,G沪机场收盘价格为11.36元,投资者同时买入1份沪场JTP1和1股股票的成本为(11.36+1.792)元,即13.152元,而在到期时(2007年3月6日),投资者获得的现金流入不低于行权价13.60元,这意味着投资者可以在构建认沽权证和股票组合后持有到期,将可以获得不低于(13.60-13.152)/13.152=3.41%的套利收益率(未考虑交易费用)。在这个时点附近,有相当长的套利机会持续存在,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华菱JTP1上。
等待时机
随着宝钢JTB1、万科HRP1等权证陆续到期,市场投资者将更加清醒、直观地认识到权证的本质,权证作为投机工具的优势逐渐减弱,此时参与权证投机无异于“火中取栗”,对于投资者而言,如果没有充分的亏损心理准备和高超的交易技能,最好远离权证投机这一危险游戏;与此同时,投资者对权证作为投资工具、避险工具、套利工具的特性应逐渐加以重视,在充分了解权证特性的基础上,等待权证向合理价值回归,积极参与届时权证市场出现的投资、避险、套利机会,更好地体会创新衍生产品为交易带来的极大便利。